養(yǎng)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在一些地方多有發(fā)生,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最高檢積極協(xié)同最高法、公安部等部門開展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保持對養(yǎng)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2023年起訴該類犯罪1932人,今年上半年起訴343人。
打著國家戰(zhàn)略旗號誘騙老年人投資
最高檢指出,非法集資手法多樣、迷惑性強,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區(qū)塊鏈”、股權投資、私募等“高大上”概念或“一帶一路”“鄉(xiāng)村振興”等國家戰(zhàn)略實施情況,打著“投資贈送養(yǎng)老服務”的旗號實施非法集資;有的以貼近老年人日常生活的旅游、養(yǎng)生、家政等服務為噱頭,私設資金池非法集資;有的甚至針對不同老年人精準“畫像”,分類設計非法集資模式,引誘老年人入局。
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中,金某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貿易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借“養(yǎng)老旅游”之名,吸引老年人參加公司組織的旅游、聚餐活動,通過精心篩選目標群體、建立客戶池、分層設計消費政策等方式,陸續(xù)推銷養(yǎng)殖類、旅游類、醫(yī)養(yǎng)類、股權類、合伙人項目類等300余種理財產品。經初步查明,金某共向全國20余萬名集資參與人非法吸收資金100億余元。
“以房養(yǎng)老”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
最高檢表示,“以房養(yǎng)老”非法集資犯罪風險更高。有的不法分子瞄準老年人的養(yǎng)老需求,將高風險理財項目包裝成安全可靠且能獲取高息的投資項目,誘騙老年人辦理個人房產抵押并將抵押款用于項目投資。“爆雷”后,抵押房產被處置變現,導致老年人不僅拿不到高息,反而陷入無家可歸、背負巨債的境地。
在這一過程中,一些貸款中介、助貸機構幫助不法分子尋找老年投資者,聯絡小額貸款公司、信托公司等出資機構,并居中撮合雙方簽訂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甚至幫助老年人虛構、偽造與自身資信狀況不符的貸款材料,陪同出資機構實地查看抵押房產、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代償抵押利息。檢察機關起訴的一起“以房養(yǎng)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系列案,涉案63套房產共辦理抵押貸款3億余元,其中有11套涉及助貸中介機構。
妥善保存收據、合同等關鍵證據
養(yǎng)老領域非法集資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將吸收的資金用于個人揮霍,或者填補投資虧空,案發(fā)時資金鏈斷裂,贓款贓物無從追繳。有的不法分子通過操縱多個賬戶層層劃轉資金,將所吸收資金匯聚到第三方支付平臺形成“黑箱”,并在資金走向上作技術處理以逃避偵查,導致追贓挽損困難。
最高檢指出,尤需注意的是,部分受害老年人在錢財損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未及時報警,或未妥善保存收據、合同等關鍵證據,增加了司法機關追查涉案資金的難度。在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張某某等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先后依托某養(yǎng)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等,虛構居家養(yǎng)老服務站等項目,承諾投資到期返還本金并支付5%至20%不等的年利息,或者贈送一定價值的療養(yǎng)服務,先后以會員費、保證金、購房押金、眾籌、借款、家人卡等形式,騙取集資參與人錢款4400余萬元,其中大部分集資款主要用于償還銀行貸款以及借新還舊。張某某等人還意圖銷毀會計憑證、賬簿,并誘使集資參與人將債權轉為某無實際經營能力公司的股權,進而逃避返還資金。
最高檢提示,廣大老年朋友要對“高額返利”“千載難逢”等說辭保持高度警覺,不信“大餅”、不貪“小利”,多了解社會熱點、金融知識、國家政策,選擇正規(guī)機構、渠道開展投資理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