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大衍之數(shù)雖五十,而用則四十九;此中妙義,亦多未知;蓋本于象也。五十之象,
雖陰陽各半;而其中一數(shù),為二者共有;亦中數(shù)也。
故用數(shù)止四十九,以陰陽分別數(shù)之,則各得二十五;若合數(shù)之,則各止二十四又半;故其用只宜于合,不宜于分;茍分用時,則當更減去一數(shù);即中數(shù)之一。而各二十四,于是陰陽之數(shù)始平均;
若一歲之月十二,氣侯二十四;以合日之行度,而月之三旬,有晦朔望上下弦,亦見月光者,止二十四日;上半月十二日,下半月十二日;為得日照時,余日則無光;是陽之合于陰,亦止二十四,與陽之度數(shù)同;
雖河圖象陰陽之數(shù),共五十五;而至大衍之用,僅四十九;及其分用時,則止四十八;此由先天易為后天數(shù)之差也。
其差者,因欲齊其不齊,足其未足;故恒截長補短,以劑于平;此后天之數(shù),以平為歸;而陰必后陽,天必包地;日必先月,女必順男;此皆后天一陰一陽之道,由河圖變易而來者。
河洛之數(shù),則異乎是;天地之數(shù)不齊,陰陽之象各異;為其初化,各物未具;數(shù)量猶混,不如后天之朗然若定;規(guī)然不移者也。
故在河圖之時,一六同級,二七等觀;三八如鄰,四九若親;五十為偶,皆自相得;不多不少,而以成其五行也;
若既生成五行,次序已明,數(shù)量以定;始得其所差,而辨其數(shù);再因其中數(shù),而求其齊;于后天陰陽之道始明,生化之機乃定;
故自河圖一變?yōu)槁鍟?,再變?yōu)榇笱?;其?shù)同而不同,與自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變易,其例正同;八卦定而后后天之象見,大衍用而后后天之數(shù)明;
本末始終,各有所紀;通而一之,推而化之;則數(shù)不盡數(shù),象不盡象;是在精研其自來,而貫澈其有無耳。
至于五行之生成,與夫先天元氣之初化;何以如是生成?及天地之數(shù),何以分生與成。是皆造化之階,為自無入有經(jīng)歷之級;
其理微,其義深;初非一二言所可盡,茲就大略言之:夫先天之氣,光明純潔,密致剛健;凝然不動,晶然透澈;本無可名,無可形;
乃因含有熱性,溫氣氤氳,光流渾圓;以成其動,動則氣搖;先熱乃布,布則氣分;于是渾圓者漸漸變化,光明者漸漸暗然;此由動而生變,即由一而成兩之機也。
故無極而太極,直一氣之轉(zhuǎn)移;動則有靜,陰陽始分;陰為陽化,陽為陰復;二者相施,兩儀乃判;其始判也,一陰一陽,猶甚純簡;以旋回之故,交合乃成;故陰陽漸離,其氣時接;此則四象之漸成也。
其太陽太陰,全然兩儀之象,是為水火之生;太者,言其大也;
然非純陰陽也,以各得其多者為名;故水為天生地成,火為地生天成;斯為兩儀之后,四象之初;太陰太陽之所象也。
繼之者,則少陽少陰,亦出于兩儀;而其所得者少,所成者弱,是為木與金;此木亦天生地成,金亦地生天成;四者既具,生成之氣未盡,于是土乃成焉。
故土者、生成之末,而備兩儀之精;全后天之象;接先天之氣;此其生成之序也。
然亦非如此簡單者,蓋氣蕩無停,精流不見;生機既啟,成數(shù)斯應;
天生于上,地乃應之;地生于下,天乃應之,以兩儀初分,力足精強;行走至速,各含生機;均有成德,此生彼成;
如電與雷,不差毫黍;其分之為氣者十,生成各半,以與陰陽奇偶,相見而合;故水之生于陽也。而陰成之?;鹬陉幰?,而陽成之,其所應至捷也;
然陽者,所生必陰;陰者,所生必陽,陽者下,而陰者上;陰者熱,而陽者涼;皆以動而變,得其反也。
故天動生水而流于地,地乃成之;地動生火而炎于天,天乃成之;皆氣變自然而合,初無為之序,而自成序也;
水火既生,其氣已弱;故木為陽之微,金為陰之微;氣自至焉。生成既眾,強弱皆見;精復其始,德返于初;于是土乃生成,而得氣獨全,以其值氣之復也。
土生于天,成于地;與先天初生同,而土質(zhì)厚德凝,為后天萬有之本;其氣全,其數(shù)中;此五行所獨有者,亦萬物所同母。
故其用周于天地,利于四行;雖在生成之終,卻居后天之首;乃位中央而數(shù)中極。
此其生化之妙,有非人之所能知;而后天生化無窮,莫不本于此土者;其得氣固不同也。先天生化之序,至土而止;
而后生化之功,自土而成;是為先后始終之樞,恰當?shù)榔魃舷轮~;其為此世界之所貴者,自過于一切矣!
故先后天之生化次序,均不同也;而皆以土為貫通之機,舍土則不獨后天之生化不成;既先天之生成,亦無由竟其用;
故言后天與先天同異,必自土溯其根源;此天地萬物,莫不依土而后生存變化也。
五行之氣,水本太陰,而根于陽;火本太陽,而根于陰;以所生之屬與所成異也。
故水火木金,皆陰體陽用,陽體陰用;唯土則兼陰陽體用,以得氣全也;
氣始動為陽生陰,既復則仍返于陽;氣之初行,為陰隨陽,既定則仍抱于陰;
土之生成數(shù),雖有陰陽,而五則備二氣;十又五之倍,亦陽之所用;故其體用兼二氣,以為后天之母;四氣之長,五行雖分,莫不依土而生變化;是土者,直二氣之精,五行之本,萬物之源也;
按之易卦,以艮為土,故曰:“成始成終”。
以居先天生成之終,為后天生化之始;在后天卦位,艮與坤對,
在連山易序,艮為首位,即洛書之象;二八易位,亦以艮坤相易,以明后天之土;代地之用,為生化之本也。
夫艮卦屬土,而異于坤之地也;乃能代坤之用,履地之位;其因氣之異,德之充也;在先天艮為山象,居西北隅;在后天則移東北,與坤對位,而其原位為乾所居;明后天之土,即先天之坤;
足與天同功,與地同德;此連山易所以推為首也。后天之艮,當坎震之交,明生化之源;其成萬物終始者,即以其能代地而配天也;故艮在后天,非僅山之象,實土之總名也。
既以山言,亦對海洋而論;以出海面也。故其代地之德,多見于陸,而其象系大陸也。
因地之用,有陸水之別;而土之德,則見于陸;即水亦陸所載所防,而后成其用也;
故五行之水,受制于土;而八卦之坎,與艮連居;其義至深切矣。
土之在后天,實為一切主;無論何物,莫不因地以為生化;即空中之氣,亦附于地面而后殖;其他有形之物無論矣!
凡生在天地間者,無能離土以存以變;不獨人物之生也,即植物等或無生之物,亦必賴土以存以變;此可以見土之德,為造化之本源所寄,亦即氣數(shù)之根株所在;故土之數(shù)五,實為萬數(shù)之基;
而足通天地之用,為人物之權(quán)衡;是五者,等于一;言其用廣,而能通一切數(shù)也;在河圖證之,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在東,四九在西,五十處中;四方之數(shù),均仰中央,而其差皆此五;已可見此中數(shù)所寓,即中氣所存。
又以陰陽順逆言之,一三七九,由北而西;四二八六,由西反北;兩者循環(huán),以相終始;五獨居中,以運其樞,不隨之移易;
十以二五,亦同在中;皆氣之妙用,數(shù)之妙合也;故陰數(shù)皆逆,而十不動;由先天之本序言,則二四六八應為次,今以行之逆,故變四為首,六為終;
六者為陰數(shù)始終之數(shù),在成數(shù)為始,在用數(shù)為終;陽始一終九,陰始四終六;展轉(zhuǎn)相合,皆為五;亦即中數(shù)所寄,中氣所存也。一四同行,至九六相交;莫非五數(shù),以明中氣之無不通也。
五行之數(shù),固如上述;先天后天各殊,即其方位,亦有此異;當五行之初見于數(shù)也,雖有南北東西之分,實則所指屬虛空之象;
如以中國論,自當北為水,南為火,木居東,金居西,而土在中央;若合天下言之,則有不然;
蓋赤道南,則反其寒熱方位矣!此理原易明,蓋所云方位者,為其氣之所宜也;今以土為本,土之所在,當以大陸屬之;
則凡赤道以北,大陸為多,而南則少;故當以北溫帶為中央,而順是以次南北焉;若果赤道南之大陸,則正與北反;即宜以南之北,當北之南,而反其五行之位。
蓋河圖五行,本無定方,僅有定位;上火下水,左木右金;若在北溫帶,則下為北,上為南;若移南溫帶,則下為南,上為北;
此固就所居地而定,不過水與火對,金與木配,乃不易耳;
更推言之,水雖居北,而中國北方皆陸;火雖在南,而中國南方多水;東方亦為水居,西方則多高地;是即按之吾國,亦難以物質(zhì)求之;
況水雖屬陰,而根于陽;火雖屬陽,而根于陰;是寒熱亦未盡水火之體用。
木在山多,金出水內(nèi);東海無森林之地,西陲少金石之丱;則東西以配木金,亦非一定之理;故五方云者,乃就氣而言;
就先天之氣言,與一歲所合同;初非一一按之實物也。
不然,春溫秋涼,冬寒夏熱,皆氣之變耳;物或隨之或否,不得以物執(zhí)其說也;然若謂此言無定,而不信五行之說,則不可,蓋五行正同于二氣,無地無時不見之,其分別亦至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