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刑事辦案19年。大家好,我是李煜律師。最近在網(wǎng)上比較熱議的一個案件,就是航班延誤險獲巨額賠償。公安機關以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這樣一個罪名,對涉案人員進行刑事拘留。那么關于這個案件進行法律上的分析,是構成犯罪還是不構成犯罪呢?大家可以看網(wǎng)上有很多的關于此問題的見解。法學專家,特別是刑事法學專家,都在這一塊進行了一個論述。實際上這個問題就在于保險法商事法律里面的問題能不能歸入到刑法所調(diào)整的一個范圍之內(nèi)。也就是說我們一直在強調(diào)的,刑法的邊界在哪里?刑法的界線在哪里?刑事與民事之間,它的一個分界線在哪里?如果這個分界線不清楚,那我們?nèi)巳司秃茏晕?,比如你在做一個民事活動,民事活動有一定瑕疵,屬于可撤銷、可變更或者無效的一個民事行為的時候,如果不能與刑事界線涇渭分明的話,那么我們就不敢進行,從而導致社會生活也就比較混亂。所以今天我不是來給大家闡述支持有罪還是無罪的觀點,而是說為什么會出現(xiàn)有罪和無罪兩種截然不同的結論。
【第一個觀點】
那么從思維方式方面,刑事和民事思維方式有什么區(qū)別?我今天就給大家討論這樣一個問題。從民事的法學實務從業(yè)者和理論者來看,民事行為有合格的主體進行一個真實的意思表示,產(chǎn)生一個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后果。那么這就是一個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那么一般這種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就應當繼續(xù)履行。在民事的范圍內(nèi)繼續(xù)調(diào)整。 如果說違反這個規(guī)定,怎么辦呢?那就產(chǎn)生了一個后果,有可能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就產(chǎn)生一種不當?shù)美謾嗉m紛。比如講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肇事司機把別人撞傷或者致別人死亡,那么肇事司機在觸犯刑律的同時,要對這個人進行民事的賠償。所以說這里面的刑事不妨礙民事的構成。再比如說盜竊罪,盜竊別人財物,構成盜竊罪。那么作為行為人,也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里面損失就包括返還原物以及賠償其他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這個之中刑事和民事也不相悖。那么在商事領域中也是這樣的情況,上文主要是在民事領域,商事領域跟民事領域的區(qū)別在于商事領域有特殊的交易規(guī)則。那么熟悉商事交易規(guī)則,去從事商事活動,可能會在商事活動中受益。利用商事規(guī)則的不健全,或者說不完善,或者一些技巧性的東西,可能會從商事活動中獲益。
所以商事活動比民事活動更多了一個特點,就是說什么?商事活動更多的看重的是經(jīng)濟理性和經(jīng)濟秩序的一個效率。而民事活動更多的看重的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的觀念。所以說在民法基本原則里邊,在誠信原則和公平正義原則,那么更多的體現(xiàn)在民事活動中,所以我們把民事活動又區(qū)分為商事和民事兩個領域。一般認為在商事活動中,對于交易規(guī)則,對這個行業(yè)的一些流程規(guī)則,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的特點都應該有清楚的認識。涉足涉獵一個領域,本身就意味面臨著一種風險。所以說行為人要自擔一定的風險,要自然承受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說我們常見的,你簽一個借條,簽完借條之后,把錢借給別人了。結果你不寫金額或者寫的借款人的名字不對,跟實際名字對不上,以致導致后來你去維權的時候,出現(xiàn)困難。那么當時你在簽訂這樣一個民間借貸,金錢借貸關系的時候,你作為一個經(jīng)濟理性人,就應當注意到相關的一個法律風險,注意到如果你這樣簽訂以后就會承擔以后履行不能別人欠賬不還錢的后果。因此在這種行為中,看出商事活動更多看重經(jīng)濟理性的特點。所以開場白講了這么多,也就跟大家區(qū)分一些,在民商事活動中,它的風險其實是正常存在的,利用規(guī)則熟悉規(guī)則,其實是可能獲取一定的風險,這是我講的第一個觀點。
【第二個觀點】
為什么這個案件會出現(xiàn)有罪和無罪不同的兩個見解?我們在這里不評價到底是誰對還是誰錯,既然有爭論,肯定是各有各的道理,也就是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么法律的問題就在于大家對一些相關的制度,法律概念,甚至法律原則理解有不同,那么更深的層次是站在這個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對法律后面保護的主體。大家認為不同,比如說這個案件,如果大家認為應該保護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作為報案人,保險公司利益受損,損失300多萬,并且是國有保險公司造成了國有資產(chǎn)流失。 那么大家從這個角度來說,保險公司是受害人,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如果說我們站在航空公司角度來看,航空公司在這個行為中有沒有過錯?如果站在航空公司角度來看,論證這個問題又是另一個態(tài)度,但是我們站在行為人的角度來說,我利用了規(guī)則,我投機取巧,我天天研究你航班延誤的這些規(guī)律,我利用這個巧賺錢了,是不是如同炒股票一樣,天天研究股票規(guī)律,有的人能賺,有的人在虧損。這是不是市場的定律問題。有賠有賺,都有可能。
這個行為人它也不是每次航班點都能獲賠的。但是他比較精于此道也可能像有的法律學者所論述的這里面有內(nèi)鬼,就是內(nèi)部職工在給行為人透露一些內(nèi)部信息,所以行為人能很快的知道哪些航班延誤。所以這個問題里面我們要確定是,你站在誰的角度,我剛才說了,從站在對法律制度保護的主體不同來看,理解不同,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就不一樣,甚至連論證的過程都不同,所以說為什么在法律學科中會對同一個案件有不同的一個認識,就取決于你站在了這樣一個我們刑法所說的你保護的法益不同,主體的身份不同,你對他認知的也就不同。站在不同的身份去看待這個問題,一定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這是我講的第二點。
【第三個觀點】
這個案件最終會怎么去判決?是公安機關撤案?還是繼續(xù)往前走?其實這個案件肯定會引起相關的部門的重視,那么引起相關部門什么重視呢?比如保監(jiān)會,原來是保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這個部門對相關規(guī)則是不是要修改?對航空延誤險這個險種是不是要重新進行審視,這個險種到底保護的是什么?保護的是旅客的利益?還是保護保險公司的收益問題?
所以我們知道這個案件它有它的特殊性,因為它進入了特殊的商事領域即保險關系。因為一般人去買保險,它都是不出險的。保險公司其實它就是這種分攤,出險的只是個別人。那么延誤險,和我們其他險種,它又是不一樣,是保險公司一個特殊的險種。延誤以后才賠,沒有延誤他不賠。其出險率其實還是有的。像有的險種完全沒有,比如說身故險、重大疾病險這些險種。重大疾病有且限于癌癥、腫瘤等等重大疾病這些情況。身故險只有在身故后才會賠付。但大部分人他是沒有身故的,所以這個保險費用通俗的角度理解保險費是白交了,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保險它這種概念也不是這個意思。我們無非是來正確的投保。延誤險你可買也可不買,它也是一個靈活的問題。你在與航空公司以及后面的這樣保險公司,登機購買車票的同時,就已經(jīng)與它建立了一種運輸關系,以及保險合同關系。那么在商事領域的范圍內(nèi),每一個人都會假定為一個經(jīng)濟理性人的角度。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那么這個案件后邊會促使相關的部門去重新審視這一法律關系,這種交易結構的一個合理性。 所以說任何案件如果說被大家廣泛討論,經(jīng)過這樣一個訴訟過程,我相信最終都會促進在這個領域的法治進步。所以說我們不講結論是什么,只是說道理越辯越明白,只有在不停的爭論中才能促進案子向相對真理的方向繼續(xù)買進。這是我講的第三點。
【第四個觀點】
我講的最后一點就是說,凡是這幾年我們看到的網(wǎng)上熱議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本身會引起大家極大的關注。刑事案件熱議的過程中,我們推動了刑事立法司法巨大進步。民商事領域的情況往往很重大,標的額很大,也沒有引起大家來關注。只有刑事領域更容易引起大家關注,為什么?他不僅是關注生命自由權的問題,更關注大家對人權基本保障的保障程度問題,更能直接體現(xiàn)法治的進步方面。因此社會公眾對重大有影響的刑事案件是倍加關注的。因此在刑事案件中,學者、立法者、律師、司法工作人員廣泛的參與,會最終推動中國行政司法的巨大進程。我們也看到這么多年來刑事司法領域相當活躍,出現(xiàn)了一系列重大影響的案件,兩高也陸續(xù)公布了很多刑事典型案例,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那么刑事這樣一塊領域,越來越走向法治越來越規(guī)范,越來越能保證大家的合法權益。那么就這個案件來講,最終的走向問題還拭目以待。
【我的總結意見】
法學專家的意見也是各持己見,如果看到這里讀者說可能不滿意說你是不是最終也要給一個結論,到底會是什么樣?我可以講我傾向于這個案件是正常的。我剛才也鋪墊了,此案件利用商業(yè)規(guī)則,可能僅限于違規(guī)領域,不至于構成犯罪,而且特別是不能構成保險詐騙罪。即便他能構成某種犯罪,非法經(jīng)營、詐騙之類的犯罪也不會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因為它完全不符合保險詐騙的構成要件。當然這一塊我就不展開說明了,因為相關的這樣一個論述構成什么罪,是否構成犯罪,網(wǎng)上有很多的關于此的觀點,我覺得講的都很不錯。那么我在這里面主要是對這個問題進行引申,從宏觀的角度來說一下,我個人是贊同對一些疑難的有社會影響的案件進行廣泛的討論,會促進這些個案的發(fā)酵,促進刑事司法的一個進步。
好,今天就給大家講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