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金句
課程文稿
喜馬拉雅聽眾們,你們好!我是陳思和。今天與大家分享的是莫言的中篇小說《透明的紅蘿卜》。
《透明的紅蘿卜》這部小說集中體現(xiàn)了莫言早期的創(chuàng)作風(fēng)格,他描寫了一個叫做“黑孩”的農(nóng)村孩子的奇異的感覺世界。莫言對這個作品情有獨鐘。2012年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xué)獎,他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領(lǐng)獎前,發(fā)表了著名的演講《講故事的人》。在演講中他就提到了這部小說,他說:“我認(rèn)為《透明的紅蘿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長的一部。那個渾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說的靈魂,盡管在后來的小說里,我寫了很多的人物,但沒有一個人物比它更貼近我的靈魂。”
莫言在這里強調(diào)了兩點。第一,是黑孩這個農(nóng)村孩子具有承載苦難的特殊能力;第二,是黑孩還具有感受大自然的特殊能力。這兩種特殊能力加在一起,就會讓人感到:這個孩子仿佛是有特異功能的。所以莫言在這段話里,反復(fù)用了一個詞:超人的。不是一般的人,是超人。但這個超人,不是指那種力大無窮、改天換地的英雄,而是相反,他寫了一個毫無自我保護能力的孩子,在忍受苦難方面具有特殊的能力。這正是莫言小說中令人心痛、也是最引人佩服的地方。體現(xiàn)了莫言的早期風(fēng)格。
《透明的紅蘿卜》是以“文革”后期(大約是1970年代中后期)農(nóng)村修閘工地為背景的,寫了工地上一個十歲的兒童,因為長得黑,又比較臟,大家就叫他黑孩。黑孩的母親死了,父親闖關(guān)東去了,家里有一個后媽和后媽生的兒子,那個后媽一直酗酒,喝醉了酒就打他罵他虐待他。這個孩子漸漸的變傻了,變得不會說話了,像啞巴一樣。深秋天還光著背脊,只穿一條大褲頭,而且臟得不能再臟。所以作家寫道:“人們的眼光都追著他,看著他光著背,忽然都感到身上發(fā)冷?!?/p>
大家注意,這就是典型的莫言的語言。他從來不是直接寫一個人感到冷,而是通過別人看著他,收到了一種感覺,引起了一種感覺。別人看著他光著脊梁、穿著很少的衣服,看的人感到冷,用這個方法來表達(dá)這個黑孩的冷。
作者接下來就把筆墨轉(zhuǎn)換到那個小孩的身上,他的描寫就越來越神奇了。我們一起來聽小說下面的一段:
小石匠吹著口哨,手指在黑孩頭上輕輕地敲著鼓點,兩人一起走上了九孔橋。黑孩很小心地走著,盡量使頭處在最適宜小石匠敲打的位置上。小石匠的手指骨節(jié)粗大,堅硬的像小棒槌,敲在光頭上很痛,黑孩忍著,一聲不吭,只是把嘴角微微吊起來。小石匠的嘴非常靈巧,兩片紅潤的嘴唇忽而嘬起,忽而張開,從他唇間流出百靈鳥的婉轉(zhuǎn)啼聲,響,脆,直沖到云霄里。
這段話寫得很有意思,一共四句話,就有四層意思。第一句,是講那個小石匠用手指骨節(jié)去敲打那個黑孩的光頭。第二句,他就寫黑孩非但不躲開,反而迎著那個指頭的敲打把頭頂上去,是不是這樣敲打很舒服呢?不是的;所以第三句,又反過來說,這個敲打其實是很痛的,那問題就來了,為什么?既然痛,他反而不躲開,要迎上去呢?這就是第四句話,黑孩對小石匠口哨吹出的鳥聲有特殊的敏感。所以這一層一層的意思,都是在反復(fù),都是在反過來講的,反過來講意思就是說,黑孩因為他對音樂、對那個鳥的叫聲有特別的敏感,所以他寧可把頭頂上去,用他的頭跟那個小石匠手指之間敲打形成一種節(jié)奏,這種節(jié)奏跟小石匠嘴巴吹出來的口哨的鳥聲相吻合。
所以這里它突出的是什么呢?包含了兩個方面,一個就是黑孩能夠忍受疼痛的能力,另一個就是他對鳥叫聲音有特殊的感受能力。這樣在小說里黑孩的形象就有了雙重意義。一方面黑孩的形象是實實在在的,現(xiàn)實生活當(dāng)中的苦孩子,失愛的童年,暴力的家庭,冷酷的社會環(huán)境,使他不僅喪失了作為正常孩子的智力,也喪失了與人類社會正常交流的能力,他只能用動物的方式來表達(dá)對人類社會的感受。
所以接下去好多描寫,比如他寫到一個姑娘,用手去撫摸黑孩的肩膀和耳朵的時候,黑孩朦朧地生出了一些溫暖的感受,但這種感受他沒辦法表達(dá);小說里就這么寫,他只能用吸鼻子的方法,不停地抽泣,用吸鼻子的方法來表達(dá)。像一條小狗一樣,你喜歡它,它就用鼻子來給你頂。還有當(dāng)姑娘出于同情把他拉出鐵匠鋪的時候,他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來表達(dá)對這個姑娘的感覺,所以他就用牙齒咬姑娘的手,就表現(xiàn)出一種獸性的沖動。又比如因為他經(jīng)常被毒打,他失去了對疼痛的敏感,但這并不是說他沒有痛感,而只是他不知道如何理解和表示痛感。
作者多次寫到他用聽覺和嗅覺來表示痛感。比如他在挨打的時候,有一個情節(jié),是有人用一個大的巴掌從他頭上敲下去,可作者是這樣描寫的,說那個小孩他“聽到頭上響起一陣風(fēng),感到有一個帶棱角的巴掌在自己頭皮上扇過去,緊接著聽到一個很脆的響,像在地上摔死了一只青蛙”。還有一個細(xì)節(jié),就是當(dāng)有一個鐵匠在捉弄這個小孩,這個小孩就用手去抓那個燒紅的鐵砧,小孩不知道燒紅的鐵砧很燙,他不知道,他用手去抓了,一抓以后這個鐵砧就把他的手燒焦了。但這個小孩子完全不知道痛是什么回事。小說描寫他就說他“聽到自己手里吱吱啦啦的聲音,像握了一只知了”,緊接著就說他的“鼻子里也嗅到了炒豬肉的味道”,也就是說肉都燒焦了。像這些反應(yīng)都不是正常理性下的人的感覺,而是近于動物的生理反應(yīng)。尤其有一段寫他用腳掌去捻帶刺的蒺藜,他是這么寫的,他說:
黑孩正在和沙地上一顆老蒺藜作戰(zhàn),他用腳指頭把一個個六個尖或者八個尖的蒺藜撕下來,用腳掌去捻。他的腳像騾馬的硬蹄一樣,蒺藜尖一根根斷了,蒺藜一個個碎了。
大家可以看到,在這里他寫這個孩子的生理上更具有動物的特點。但是黑孩的意義還遠(yuǎn)不止于此,一方面他是從人倒退到動物獸類,與人類社會無法正常交流。另一方面,他卻能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理解自然、擁抱自然、與自然對話。他像小動物那樣和大自然渾然成為一體,運用自己的各種感覺去捕捉自然信息。他能聽到自然界的各種聲音:比如,麻黃地里鳥叫般的音樂和音樂般的秋蟲鳴叫、空氣碰撞在植物葉子上而發(fā)出的震耳欲聾的響聲、螞蚱剪動翅膀的聲音像火車過鐵橋、蘿卜的根須與突然分離時發(fā)出水泡分裂似的聲響……他甚至能夠聽到姑娘的頭發(fā)落地的聲音。很顯然,莫言筆下的黑孩擁有超越正常人的視聽能力,他更接近動物對自然的感覺,用半人半獸的感覺世界來理解人類社會。
然而,更重要的是,這個被異化為“動物”的農(nóng)村孩子,依然擁有人性最美好的因素——美感與理想。它不但能夠聆聽大自然的各種音樂般的聲音,能夠分辨自然界的各種奇異的色彩,而且它還有一般動物所不可能具備的絢爛極致的想象力。小說里有一段很重要的描寫,寫了孩子看著一個蘿卜產(chǎn)生的幻覺:
黑孩的眼睛原本大而亮,這時更變得如同電光源。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麗的圖畫:光滑的鐵砧子,泛著青幽幽藍(lán)幽幽的光。泛著青幽幽藍(lán)幽幽的光的鐵砧子上,有一個金色的紅蘿卜。紅蘿卜的形狀和大小都像一個大個陽梨,還拖著一條長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須須像金色的羊毛。紅蘿卜晶瑩透明,玲瓏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殼里包孕著活潑的銀色液體。紅蘿卜的線條流暢優(yōu)美,從美麗的弧線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長有短,長的如麥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
這一段寫的非常漂亮。這個片段是小說描寫的核心,它里面通篇用金色的幻覺跟小說整體上籠罩的陰暗、壓抑、沉重的基調(diào)來對抗,以奇特的夢想,來對抗單調(diào)、黯淡的現(xiàn)實,昭示著生命理想的追求。
這篇小說,原來莫言把它取名為《金色的蘿卜》,是后來編輯部把它改成《透明的紅蘿卜》。其實我的看法,“透明的紅蘿卜”這個色彩當(dāng)然比較亮麗,但是它突出了的是紅顏色。因為這篇小說里,那個黑孩眼睛里對紅顏色特別敏感,很多地方都都出現(xiàn)了“紅色”這個意象。但這一段話其實莫言突出的不是紅色,而是金色,我覺得它充滿了一種精神的東西,跟紅色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紅色基本上是動物眼睛里也可以看出來的,而金色的這樣一種光芒,其實是屬于人類的,不是屬于動物的。所以我更偏向于“金色的蘿卜”這個名字,更能夠突出這部小說的意象。
最后,我還是要強調(diào)一下,黑孩看上去是一個神奇感覺的孩子,但實際上并不神秘。因為他是一個來自農(nóng)村的孩子,沒有經(jīng)過什么科學(xué)的教育,他的所有的生命信息,都是從大自然獲得的。這是莫言對于苦難中的農(nóng)村孩子的特殊理解和描寫,也是新文學(xué)人物畫廊里一個獨特而深刻的藝術(shù)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