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事二則原文及翻譯

2024-06-26 22:25

2024-06-27 03:20

蘇軾事二則原文及翻譯如下:

蘇軾擔(dān)任錢塘太守的時(shí)候,有一個(gè)百姓前來訴苦,說賣扇子的人欠了自己兩萬銀子,便抓來了那個(gè)賣扇子的人,賣扇子的悲傷地說:“長時(shí)間下雨,并且天氣一直嚴(yán)寒,有扇子又賣不出去,不是(我)不肯償還債務(wù)。”

蘇軾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過來,便拿起桌上的辦案時(shí)所用的毛筆隨意地寫了行書,草書的字,并畫了枯木和竹石就交付給他。(賣扇子的人)剛剛出門,人們竟然用一千元錢買一把扇子,原本賣不出去的扇子全都賣光了。

后來賣扇子的人也把所欠的錢全部還清了。

【原文】:

東坡為錢塘守時(shí),民有訴扇肆負(fù)債二萬者,逮至則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償也?!惫钜陨榷畞?,就判字筆隨意作行、草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門,人竟以千錢取一扇,所持立盡。遂悉償所負(fù)。

寫作背景:

蘇軾,嘉祐二年(1057年)進(jìn)士。累除中書舍人、翰林學(xué)士、端明殿學(xué)士、禮部尚書。曾通判杭州,知密州、徐州、湖州、穎州等。元豐三年(1080年)以謗新法貶謫黃州。后又貶謫惠州、儋州。宋徽宗立,赦還。卒于常州。追謚文忠。博學(xué)多才,善文,工詩詞,書畫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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